怀孕初期可以通过药物终止妊娠,但必须在专业医生指导下进行。药物流产通常适用于怀孕49天以内的早期妊娠,通过服用特定药物组合使胚胎停止发育并排出体外。这种方式相对手术流产创伤较小,但存在一定失败率和并发症风险,需严格遵循医疗规范。
药物流产使用的米非司酮和米索前列醇需要分次服用,前者阻断孕激素使胚胎失去生长支持,后者促使子宫收缩排出妊娠组织。整个过程可能持续数天,伴随腹痛和出血,部分人会出现恶心、头晕等药物反应。用药后必须到医院复查确认是否流产完全,约5-10%的案例可能出现不全流产或继续妊娠,此时需配合清宫手术处理。有宫外孕、哮喘、肾上腺疾病或长期服用激素类药物者禁用此方法。
进行药物流产前必须通过B超确认宫内妊娠及孕周,排除禁忌症。用药期间需有专人陪护,出现大出血每小时浸透超过2片卫生巾、持续高热或剧烈腹痛应立即就医。流产后两周内禁止盆浴、游泳及性生活,按时服用医生开具的抗生素和促收缩药物。需注意药物流产对内分泌系统的影响,可能导致3-6个月月经紊乱,多次药流会显著增加不孕风险。所有流产决定应在充分了解医疗风险和心理影响后慎重做出,建议咨询正规医疗机构获取个性化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