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发现弱视、散光的病症,处理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结合患者自身症状,给予弱视和散光相关的临床检查,比如视力、检影验光、视觉诱发电位检查等。
2.部分弱视的形成可能与散光相关,应结合散光的度数和轴位等具体信息给予以矫正,包括佩戴框架眼镜、角膜塑形镜等,散光得到矫正后,可相应减少弱视的严重程度。
3.4岁的儿童仍然处于视力发育的敏感阶段,应及时给予弱视治疗,包括遮盖优势眼、视刺激疗法、针灸治疗、后像疗法、精细目力训练等,治疗期间注意定期复查,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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