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高血压是妊娠期特有的疾病。诊断出妊娠期高血压后,需要密切监测血压,同时立即予降血压治疗,避免血压进一步升高进展至子痫前期,甚至出现全身抽搐,子痫发作。
但经过积极控制血压的孕妇可以不需要引产,血压控制平稳的患者,可以在密切监测血压的情况下妊娠至足月再进行生产。但有抽搐、子痫发作表现的患者,建议妊娠至37周,足月后既可以考虑引产促进分娩。
分娩过程中可以导致血容量短时间内增高,容易诱发子痫发作。所以,分娩过程中更需要密切监测胎心情况,出现胎心不稳时需要进行剖宫产手术。
加载中...
点击加载更多
没有更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