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压与慢性高血压的区别在于,妊娠期高血压是怀孕以后发生的高血压,一般发生在怀孕20周以后;慢性高血压是在怀孕之前就有高血压,如果怀孕以后出现血压进一步增高,合并蛋白尿,成为慢性高血压合并子痫前期。
如果单纯的慢性高血压,没有蛋白尿,怀孕以后也没有加重,称为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一般对孕妇及胎儿影响不大。妊娠期高血压可随着妊娠进展加重,发展为子痫前期。
两者的治疗原则是一样的,都是降压、解痉、镇静,适时终止妊娠。如果孕期病情稳定,一般建议37周后终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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