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患者是唯一的传染源,可经过下列途径进行传播。
第一,性接触传染,为主要的传染途径,并且在一年内,未经治疗的梅毒患者传染性最强。以后随时间的延长,传染性逐渐降低,至感染后4年,一般认为通过性接触,已无传染性。
第二,胎传,患早期梅毒的孕妇,可通过胎盘传染给胎儿,一般发生在妊娠4个月以后,未经治疗的一、二期梅毒孕妇,几乎百分之百可将梅毒传染给胎儿,其中的一半儿将发生先天性梅毒,另一半可发生流产或死胎。早期潜伏期梅毒孕妇感染胎儿的可能性达80%以上,未治疗的晚期梅毒患者怀孕后也有30%的可能性传给胎儿。
第三,其他传播途径,可能造成感染的机会:非性活动的皮肤粘膜直接接触,如接吻、哺乳等;间接接触传染性患者用过的毛巾、内衣等;输入患有梅毒患者的血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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