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往我国曾按靶器官受累程度,将高血压分为三期。
第一期是指有高血压,但无心、脑、肾损害的表现。
第二期有高血压,有下列一项靶器官损害的表现,左心室肥厚、眼底动脉普遍或局部狭窄、蛋白尿或血肌酐浓度轻度升高。
第三期有高血压,合并下列一项,脑出血或高血压脑病、心力衰竭、肾衰竭、眼底出血、渗出或视盘水肿。
目前主要是根据血压的水平,将高血压分为1-3级。根据高血压的水平、伴有的危险因素、靶器官损害以及合并症或合并糖尿病,将高血压分为低危、中危、高危和很高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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