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脏骤停的治疗必须争分夺秒,抢救成功的关键是尽早进行心肺复苏和尽早进行复律治疗,应采取以下急救措施:
(一)识别心脏骤停。首先要判断患者的反应,快速检查是否没有呼吸或不能正常呼吸,并以最短时间判断有无脉搏,如判断患者无反应时,应立即开始心肺复苏。
(二)呼救 在不延缓实施心肺复苏的同时,应设法通知并启动急救医疗系统。
(三)早期心肺复
1、胸外按压和早期除颤,恢复有效血液循环,是心肺复苏的关键起始措施。
(1)立即胸外心脏按压。
(2)判断是心室颤动,应立即进行非同步直流电除颤。
(3)肾上腺素:首先给予静脉注射,如来不及建立静脉通道则可心内注射或气管注入。
(4)如一时难以行电除颤,或电除颤一次不能复律,可选用胺碘酮、利多卡因、溴苄安或普鲁卡因胺静脉注射,药物除颤与电除颤同时交替使用,可提高复苏成功率。
(5)如心电监测提示心室静止,可加用肾上腺素静脉注射,并可重复静脉注射。
(6)如心室静止用药无效,尽快行胸外心脏起搏,或经静脉心内临时起搏。
(7)复苏20分钟仍无效,可开胸心脏按压,并继续用药,直到无望。
2、呼吸停止时立即开通气道及人工呼吸 保持呼吸道通畅是成功复苏的重要一步,应迅速清除患者口中异物和呕吐物,以免堵塞呼吸道或倒流入肺,引起窒息和吸入性肺炎。开放气道后应配合胸外按压进行人工呼吸,包括口对口、人工气囊挤压或人工呼吸机进行辅助呼吸与输氧,纠正低氧血症。 如心脏骤停患者发生在院外现场,应先就地进行徒手复苏操作,并尽快设法边急救边送至附近医疗单位作下一级复苏。
(二)复苏后处理
1、维持血液循环,心脏复苏后常有低血压或休克,应适当补充血容量并用血管活性药,维护血压在正常水平。
2、维持有效通气功能,继续吸氧。如自主呼吸尚未恢复,可继续用人工呼吸机:如自主呼吸恢复但不健全稳定,可酌用呼吸兴奋剂,如尼可刹米、洛贝林等肌注或静滴;还要积极防治呼吸系统感染。
3、心电监护发现心律失常酌情处理。
4、积极进行脑复苏。如心肺复苏时间较长,大脑功能会有不同程度损害,表现为意识障碍,遗留智力与活动能力障碍,甚至形成植物人,因此脑复苏是后期的重点。
(1)如意识障碍伴发热,应头部冰帽降温;如血压稳定还可人工冬眠,常用氯丙嗪和异丙嗪静滴或肌注。
(2)防治脑水肿:酌用脱水剂、肾上腺糖皮质激素等。
(3)改善脑细胞代谢药。
(4)氧自由基清除剂。
(5)高压氧舱治疗。
5、保护肾功能,密切观察尿量及血肌酐,防治急性肾功能衰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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