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怀孕以后,在整个孕期大约需要做10次以上的产检。
1.怀孕12周左右的NT检查,建立生殖档案。
2.在怀孕14到18周左右唐氏筛查,或者羊水穿刺,无创DNA检查,并且做一系列的常规检查。
3.怀孕20周到24周,妊娠糖尿病筛查。
4.怀孕22周到26周,四维彩超检查。
5.怀孕25周到28周,乙型肝炎抗原、梅毒血清试验、HPV病毒、麻疹等,常规检查。
6.怀孕28周到32周,胎位固定检查。
7.怀孕29到32周,胎儿生长超声波评估、验血、常规检查,从怀孕32周以上,需要隔半月检查1次,36周以后每周检查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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