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度子痫前期的孕妇,一般需要终止妊娠。具体终止妊娠的时间,需要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及孕周来决定。具体治疗原则为:妊娠不足26周孕妇经治疗病情危重者,建议终止妊娠。
孕26周至不满28周患者,根据母胎情况及当地母儿诊治能力,决定是否可以行期待治疗。孕28周~34周,如病情不稳定,经积极治疗病情仍加重,如血压波动较大、头痛、头晕、视物模糊无改善或者出现肝肾功能损伤,应终止妊娠。
如病情稳定,可以考虑期待治疗,并建议转至具备早产儿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大于孕34周孕妇,可考虑终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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