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功能不全分级标准分两种。
NYHA分级法:
Ⅰ级,病人无症状无活动限制,常规活动不会引起劳累、心悸和气短。
Ⅱ级,在少量活动时有轻微症状,休息时舒服,正常活动时有劳累、心悸和气短。
Ⅲ级,病人休息时舒服,活动受限制,少于正常活动量能引起劳累、心悸和气短。
Ⅳ级,病人活动极度受限,休息时也有劳累、心悸和气短。
Killip分级:
Ⅰ级,没有心衰,没有心脏失代偿的临床表现。
Ⅱ级,有心衰,可闻及啰音,S3奔马率和肺充血,啰音局限在双下1/2肺野。
Ⅲ级,严重心衰,明显的肺水肿,伴满肺湿音。
Ⅳ级,心源性休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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