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力衰竭一般分为四级。
I级:日常活动而无心力衰竭症状。
II级:日常活动出现心力衰竭症状,比如呼吸困难、乏力。
III级:低于日常活动出现心力衰竭症状。
IV级:静息状态下出现心力衰竭症状。
根据患者主观症状而评定心功能状态时,应注意与其他也可能产生心悸、气促、呼吸困难、乏力等类似症状的疾病做鉴别,比如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贫血、肺栓塞、甲状腺功能亢进等等。
若心脏病患者同时存在上述疾病时,其鉴别更为困难,必须借助有关实验室和器械检查,才能较为合理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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