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目前的循证医学表明,接种新冠疫苗一周以后不建议接受伤寒疫苗的注射。
接种新冠疫苗应该在十四天,甚至超过十四天以上,观察患者的临床症状和临床情况,再考虑进行伤寒疫苗的注射。根据既往的经验,灭活疫苗是可以和其他的疫苗进行同时接种的,同时接种并不会影响这些疫苗的免疫原性效果,也不会影响这些疫苗的安全性。
但是由于新冠疫苗是一种新型的疫苗,而且没有足够的临床数据来支持免疫原性的结果。所以不建议和其他疫苗同时进行接种,至少要间隔十四天再进行伤寒疫苗的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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