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放射治疗的副作用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1.放射性肺炎,这是最重要,也是最常见的毒性反应,主要因为肺部肿块的照射剂量一般要达到54-60GY,特别是下肺较大肿块,可以在做适型放疗的前提下,致双肺的低剂量区和V20的剂量依然不低,就可以出现肿块区域或临近的放射性肺炎。肺部出现云絮状影像,患者可以发热、咳嗽、咳痰,对症治疗后好转。
2.肺纤维化,这是放疗的晚期反应,一般发生放疗发生之后半年或一年以上,肺局部放疗区出现纤维条索状影像改变。
3.食管炎,这是放疗的急性反应,一般多见于中央型肺癌,肿块与食管临近,导致食管接受了一定放射剂量的照射,出现吞咽困难,食道烧灼感,一般及时对症治疗后缓解。
4.皮肤反应,一定剂量的照射后,可以导致照射区域的皮肤色素沉着、变黑、毛孔粗大、皮肤干痒,甚至褪皮、感染等,需要在放疗开始治疗时就应用皮肤保护剂,每日涂抹,治疗期间涂抹油性烧伤膏。
5.心脏毒性反应。总之,肺癌放疗时做好严格的正常器官的剂量限值,选择最佳的放射治疗方式和剂量,使病人获益最大,副作用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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