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白血病多采用支持治疗及化疗,根据病情及控制情况决定是否终止妊娠。
第一,药物治疗,在妊娠最初三个月内使用皮质激素和抗生素及多次输新鲜血液,有助于胎儿的存活和降低孕妇死亡率,不应使用抗代谢类、抗肿瘤药物。
第二,放化疗,妊娠早期患急性白血病者,学者一致认为应终止妊娠,终止妊娠宜在联合化疗获得缓解之后才能进行。因为白血病发作时做人工流产,容易引发感染和出血。妊娠中晚期患白血病的孕妇,及时应用抗癌药物一般不会引起进行畸形,终止妊娠会使孕妇体内内构成激素水平降低,以致白血病恶化甚至死亡。多数学者认为妊娠中晚期白血病孕妇应联合化疗,并加强支持治疗,缓解病情,使孕妇出血和感染的危险将大大减少,并保持至足月,以求较高的新生儿成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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