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眼的诊断标准,目前尚无国际的统一的标准,也缺乏特异性的指标,根据典型症状、体征与各项干眼诊断性试验的结果综合判断。
诊断标准主要:有干燥感、异物感、烧灼感、疲劳感和不适感、视力波动等主观症状之一、再加上泪膜破裂时间小于5秒或泪液分泌试验小于10毫米每5分钟,可诊断为干眼。
有干燥感、异物感、烧灼感、疲劳感、不适感、视力波动等主观症状之一和泪膜破裂时间在5秒和10秒之间或者泪液分泌试验在5毫米到10毫米之间每5分钟,同时有角结膜荧光素染色阳性,则可诊断为干眼。
干眼严重程度分类为轻度、中度和重度:
轻度:有轻度的主观症状,无角结膜荧光素染色。
中度:中重度主观症状,有角结膜荧光素染色,但经过治疗后体征可消失。
重度:是指中重度主观症状,角结膜荧光素染色明显,治疗后体征不能完全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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