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患者建议经正规抗结核治疗后,治愈后再怀孕。肺结核患者需要先往正规医院完善检查,评估肺结核活动情况。
由于怀孕时身体免疫系统变化,原有的潜伏的结核菌可能会被激活,原来是活动性肺结核的,也可能引起病情加重,对患者本人造成极大伤害。但在怀孕期间使用抗结核药物可能会对孕妇及胎儿产生一定影响,同时在婴儿出生后,结核菌可通过母婴间的接触传播给婴儿,所以最好避免在肺结核未治愈之前怀孕。
经过正规肺结核治疗至无症状、痰里无结核菌、空洞闭合后,至少半年后经医师评估再行备孕,是目前比较安全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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