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危象的处理方法,包括静脉降压和口服降压两种。
对于有进行性的心、脑、肾等重要靶器官损害的高血压急症的病人,要通过静脉途径使用降压药物快速降压。可选择的降压药物有硝普钠、乌拉地尔、硝酸甘油等,以硝普钠的降压作用最快。降压治疗的第一个小时内,血压下降不应该超过治疗前平均动脉压的25%,自第2~6小时内,血压控制到160/100mmHg。
如果病人可以耐受要在24~48小时内将血压降到正常标准。如果病人不可耐受需要在1~2周内将血压逐步降到正常水平。对于没有靶器官急性损伤的高血压亚急症的病人,通常以口服快速起效的降压药为主,要求血压在24~48小时内平稳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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