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发性肺结核的治疗需根据病情严重程度、既往用药史及耐药情况制定个体化方案,通常以强化抗结核治疗为主,结合支持治疗与定期监测。
复发性肺结核治疗的核心是规范用药与全程管理。初治失败或复发患者需进行痰培养和药敏试验,明确是否存在耐药结核菌。敏感菌株感染可选用一线抗结核药物如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乙胺丁醇重新治疗,疗程通常延长至8-9个月。若存在耐药性,需根据药敏结果调整方案,使用二线药物如左氧氟沙星、贝达喹啉、利奈唑胺等,疗程可能长达18-24个月。治疗期间需密切监测肝功能、肾功能及药物不良反应,必要时辅以保肝、营养支持等对症治疗。合并糖尿病、HIV感染等基础疾病者需同步控制原发病,以改善疗效。
治疗复发性肺结核需严格遵循医嘱,避免自行停药或减量导致治疗失败。定期复查痰涂片、胸部影像学及药敏试验,评估治疗效果。注意隔离措施,减少传染风险。生活上需保证充足营养与休息,戒烟戒酒,避免劳累。出现药物过敏、黄疸、视力异常等症状时需立即就医。耐药结核患者需在专业机构接受督导治疗,确保用药依从性。密切接触者应进行结核筛查,早发现早干预。通过规范治疗与科学管理,多数患者可达到临床治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