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症状包括突然意识丧失伴肢体抽搐、短暂性凝视或动作停滞、局部肌肉不自主抽动、感觉异常如幻嗅或幻视、自动症如无意识咀嚼或重复动作。具体分析如下:
1.突然意识丧失伴肢体抽搐:典型表现为全身强直阵挛发作,常见四肢僵硬后剧烈抽动,伴随眼球上翻、口吐白沫,持续约1-3分钟,发作后多出现意识模糊或嗜睡。
2.短暂性凝视或动作停滞:失神发作多见于儿童,表现为突然停止活动、目光呆滞,对外界无反应,持续数秒后迅速恢复,每日可能反复发作数十次。
3.局部肌肉不自主抽动:局限性运动性发作涉及单侧肢体或面部肌肉阵挛,如手指抽动或嘴角抽搐,意识通常清醒,但异常放电可能扩散至全身。
4.感觉异常如幻嗅或幻视:部分患者发作前出现先兆,包括闻到焦糊味、看到闪光或色斑,此为感觉皮层异常放电所致,可能发展为其他症状。
5.自动症如无意识咀嚼或重复动作:复杂部分性发作中,患者可能做出无目的动作,如搓手、吞咽或行走,事后无法回忆,常伴意识障碍。
癫痫发作时需保持患者侧卧防止窒息,避免强行按压肢体或塞入硬物,记录发作时间和表现有助于诊断,长期未控制发作需定期复查脑电图,日常应避免过度疲劳或闪光刺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