聋哑人能否发出声音取决于具体生理状况。部分聋哑人由于声带结构正常,可以发出无意义的喉音或简单音节,但无法形成清晰语言;而声带受损者则完全无法发声。听力障碍与发音能力并无绝对关联,关键在于发声器官是否健全。
从生理机制来看,发声需要肺部气流冲击声带产生振动,配合口腔、舌部等构音器官的协调运动。先天性聋哑者若声带未受损,可能本能地发出哭笑声或模糊音节,但因缺乏听觉反馈无法模仿语言。后天失聪者若语言功能已建立,通常保留原有发音能力,但可能出现语调失控。某些听力障碍者通过专业训练可学会利用残余听力或触觉反馈,改善发音清晰度。需注意聋哑群体存在高度异质性,不能以单一案例概括全体。
讨论此问题时需避免刻板印象。发声能力与沟通能力不能等同,手语、文字同样能实现完整表达。医学上需区分听力损失程度、病因及伴随症状,例如大脑语言中枢损伤可能导致失语而非单纯失声。与聋哑者交流时应尊重其选择的沟通方式,避免强行要求发声。相关康复训练必须在专业指导下进行,错误方法可能造成声带损伤。社会层面需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而非仅聚焦于能否发声的生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