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6个月时终止妊娠属于大月份引产,医学上虽可行但风险极高,通常仅在胎儿严重畸形或孕妇生命受到威胁时实施。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非医学需要的妊娠28周后终止属于违法行为,6个月约24周处于法律与伦理的灰色地带,需由正规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评估后严格按流程操作。
大月份引产需采用药物诱发宫缩或羊膜腔注射等方式,过程接近自然分娩但并发症风险显著增加。可能出现大出血、子宫破裂、羊水栓塞等危及生命的状况,术后感染风险也比早期流产高3-5倍。胎儿此时已具备存活能力,部分国家规定此阶段需先进行胎儿心脏注射以停止胎心,对孕妇心理冲击极大。孕中期引产后出现创伤后应激障碍的比例高达35%,抑郁风险持续至产后数年。
操作必须选择具备抢救条件的三级医院,术前需完善超声、凝血功能等全面检查。术后需住院观察至少72小时,监测出血量与感染指标。法律上需提供胎儿畸形或孕妇健康风险的医学证明,部分省份要求计生部门审批。心理干预应作为必要环节,建议联合精神科医生共同评估。此后避孕指导尤为重要,WHO建议引产后至少等待6个月再尝试怀孕以降低子宫损伤风险。任何非正规渠道的流产尝试均可能导致刑事追责及不可逆健康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