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不能进行剖腹产的情况包括胎盘位置异常、胎儿状态良好、孕妇凝血功能障碍、子宫手术史未恢复、麻醉禁忌。具体分析如下:
1.胎盘位置异常:胎盘前置或植入子宫肌层时,剖腹产可能导致大出血,危及母婴安全。胎盘位置异常会增加手术难度,剥离胎盘时容易损伤子宫壁,引发难以控制的出血。这种情况下需优先考虑其他分娩方式或提前制定详细手术方案。
2.胎儿状态良好:若胎心监护显示胎儿无缺氧迹象且胎位正常,自然分娩风险较低时,剖腹产并非必要选择。胎儿状态良好表明其能耐受宫缩压力,强行手术反而增加新生儿呼吸系统并发症风险。
3.孕妇凝血功能障碍:凝血功能异常可能导致术中术后大出血,甚至引发弥散性血管内凝血。血小板减少或凝血因子缺乏时,子宫切口难以愈合,形成血肿或感染。此类情况需先纠正凝血问题再评估手术可行性。
4.子宫手术史未恢复:既往子宫肌瘤剔除或剖宫产术后间隔不足两年,子宫瘢痕未完全愈合,术中易发生子宫破裂。瘢痕处肌层薄弱,无法承受宫缩压力或手术牵拉,需等待组织修复后再考虑手术。
5.麻醉禁忌:孕妇存在严重心肺疾病、脊柱畸形或药物过敏时,无法耐受椎管内麻醉或全身麻醉。麻醉风险过高可能导致循环衰竭、呼吸抑制等并发症,需优先选择对麻醉依赖小的分娩方式。
剖腹产的决策需综合评估母婴状况,除上述情况外,还需考虑医疗资源、紧急抢救条件等因素。医生会根据个体差异权衡利弊,确保分娩过程安全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