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首次产检建议在孕6-8周进行。这一阶段通过B超检查可确认宫内妊娠、胚胎活性及孕周,同时建立孕期档案,为后续产检制定计划。早期产检能及时发现异常妊娠如宫外孕或潜在风险,确保母婴健康安全。
产检频率随孕周增加而调整。孕12周前需完成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传染病筛查等基础项目;孕11-13周+6天进行NT超声和早期唐氏筛查。孕中期每4周检查一次,重点监测胎儿发育如大排畸超声和妊娠并发症;孕28周后进入围产期,产检频率增至每2周一次,36周后每周一次,侧重胎心监护、评估分娩条件。特殊情况下如高龄、多胎或妊娠高血压,需根据医嘱增加检查次数。
注意事项包括选择正规医疗机构并固定产检医院,便于医生全面掌握孕期情况;携带既往病历和检查报告,尤其是异常指标记录;空腹完成需抽血的项目如糖耐量试验;穿着宽松衣物方便超声检查。若出现剧烈腹痛、阴道流血或胎动异常,需立即就医而非等待预约日期。合理规划产检时间,避开高峰时段减少等待,同时注意防护避免交叉感染。保持与产科医生的充分沟通,了解每项检查的意义及后续处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