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糖水平是诊断糖尿病的重要指标。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糖尿病联盟的标准,空腹血糖≥7.0mmol/L或餐后2小时血糖≥11.1mmol/L,且伴有典型糖尿病症状如多饮、多尿、体重下降,即可确诊为糖尿病。若没有症状,需在不同时间重复检测确认。糖化血红蛋白HbA1c≥6.5%也可作为辅助诊断依据。
糖尿病的诊断标准基于大量临床研究,旨在早期发现血糖代谢异常。空腹血糖反映基础胰岛素分泌功能,而餐后血糖体现糖负荷后胰岛β细胞的代偿能力。妊娠期糖尿病采用更严格的标准,空腹血糖≥5.1mmol/L或餐后1小时≥10.0mmol/L即需干预。血糖仪检测的指尖血结果不能直接用于诊断,必须通过静脉血浆血糖测定。血糖值处于临界范围空腹6.1-6.9mmol/L时称为空腹血糖受损,属于糖尿病前期状态。
测量血糖前需空腹8-12小时,避免剧烈运动和应激状态。确诊糖尿病后应定期监测血糖谱,包括空腹、三餐后及睡前血糖。血糖仪需定期校准,采血时避免挤压手指影响结果准确性。妊娠妇女、老年人及肝肾功能异常者的血糖解读需结合临床。血糖升高但未达诊断标准时,建议进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糖尿病管理需综合饮食控制、运动疗法和药物治疗,避免单纯依赖血糖数值忽视整体代谢状况。急性感染或外伤期间可能出现暂时性血糖升高,需在病情稳定后重新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