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革热的判断依据包括突发高热持续2至7天、剧烈头痛或眼痛、肌肉关节痛、皮肤出现充血性皮疹或出血点、白细胞计数减少。具体分析如下:
1.突发高热持续2至7天:登革热通常以突然发热起病,体温迅速升至39℃以上,持续2至7天。发热初期可能伴随寒战,退热时出汗明显。部分病例会出现双峰热,即发热1至2天后短暂缓解,随后再次升高。
2.剧烈头痛或眼痛:头痛多集中于前额或太阳穴区域,程度较剧烈。眼痛表现为眼球转动时疼痛加剧,尤其按压眼眶时更明显。部分病例伴随畏光或结膜充血,但无分泌物增多。
3.肌肉关节痛:全身肌肉酸痛以腰部、四肢和背部为主,关节痛常见于膝、腕和踝关节。疼痛在发热初期即可出现,活动时加重,常被描述为碎骨样痛。
4.皮肤出现充血性皮疹或出血点:病程第3至6天可能出现充血性斑丘疹,先见于躯干后蔓延至四肢。部分病例出现针尖样出血点,多见于前臂内侧、腋下或口腔黏膜,按压不褪色。
5.白细胞计数减少:血常规检查显示白细胞总数下降,尤其是中性粒细胞减少明显。血小板计数可能正常或轻度降低,严重病例会出现进行性血小板减少。
出现疑似症状需立即就医,避免自行服用退热药掩盖病情。发热期间保持充足水分摄入,防止脱水。避免蚊虫叮咬以阻断传播,居家环境需及时清理积水。密切观察是否出现腹痛、呕吐或牙龈出血等预警体征。血常规和登革热抗原检测是确诊的关键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