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产后通常需要等待6-8小时才能开始进食流质食物,24小时后可逐步过渡到半流质或软食,具体时间需根据恢复情况和医嘱调整。
术后肠道功能需要时间恢复,过早进食可能引发腹胀或呕吐。初期建议选择米汤、藕粉等易消化流食,避免牛奶、豆浆等产气食物。随着排气和排便恢复,可逐渐添加稀粥、烂面条等半流质食物,2-3天后尝试普通饮食,但仍需以清淡、高蛋白为主,如鱼肉、蒸蛋等,避免辛辣刺激或油腻食物。
术后饮食需严格遵循医生指导,若出现恶心、腹胀需暂停进食并告知医护人员。剖腹产产妇因麻醉和手术创伤,消化功能较弱,需少量多餐,每次进食量不宜过多。注意观察排便情况,若长时间未排气或排便,需及时咨询医生。饮食应均衡营养,补充铁、维生素等促进伤口愈合,同时避免过早摄入滋补类食材,以免影响恢复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