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起药物性肝炎的药物包括对乙酰氨基酚、抗结核药物、抗生素、抗肿瘤药物、中药及保健品。具体分析如下:
1.对乙酰氨基酚:对乙酰氨基酚是常见的解热镇痛药,过量使用会导致肝脏毒性。代谢过程中产生的活性中间体与肝细胞内的谷胱甘肽结合,过量时谷胱甘肽耗竭,活性代谢物蓄积,引发肝细胞坏死。长期或大剂量使用可能造成急性肝衰竭,严重时需肝移植治疗。
2.抗结核药物:异烟肼、利福平等抗结核药物易引起药物性肝炎。异烟肼代谢产物可损伤肝细胞线粒体,利福平则通过诱导转氨酶加重毒性。联合用药时风险更高,需定期监测肝功能,必要时调整剂量或更换药物。
3.抗生素:红霉素、四环素等抗生素可能引发肝损伤。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如红霉素可通过免疫反应导致胆汁淤积,四环素则干扰肝脏脂肪代谢,引起脂肪变性。部分患者表现为黄疸或转氨酶升高,停药后多可恢复。
4.抗肿瘤药物:甲氨蝶呤、环磷酰胺等化疗药物对肝脏有直接毒性。甲氨蝶呤长期使用可导致肝纤维化甚至肝硬化,环磷酰胺代谢产物可损伤肝细胞。用药期间需密切监测肝功能,必要时给予保肝治疗。
5.中药及保健品:何首乌、雷公藤等中药及某些保健品可能引起肝损伤。成分复杂,部分含有肝毒性物质,如吡咯里西啶生物碱可造成肝窦阻塞综合征。盲目使用或超量服用风险较高,需在医师指导下合理用药。
药物性肝炎的预防需严格遵医嘱用药,避免自行调整剂量或长期使用潜在肝毒性药物。出现乏力、黄疸等症状应及时就医,肝功能异常者需立即停药并接受针对性治疗。定期监测肝功能对高风险人群尤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