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的表现包括突然意识丧失伴肢体抽搐、短暂发呆或动作停滞、局部肌肉不自主抽动、感觉异常如幻嗅或幻视、行为异常如无目的行走或重复动作。具体分析如下:
1.突然意识丧失伴肢体抽搐:典型表现为全身强直阵挛发作,患者突然倒地,四肢僵硬后出现节律性抽动,可能伴随口吐白沫或咬伤舌头。发作通常持续1-3分钟,结束后进入昏睡状态。
2.短暂发呆或动作停滞:失神发作多见于儿童,表现为突然停止活动,目光呆滞,对外界无反应,持续数秒后恢复,发作后无记忆。
3.局部肌肉不自主抽动:部分性运动发作时,某一侧肢体或面部肌肉反复抽动,意识可能保持清醒,但无法控制动作,可能扩散至全身。
4.感觉异常如幻嗅或幻视:部分感觉性发作会出现异常感知,如闻到焦煳味、看到闪光或听到噪音,这些症状无外界刺激来源。
5.行为异常如无目的行走或重复动作:复杂部分性发作时,患者可能机械重复咀嚼、摸索衣物,或漫无目的游走,发作中意识模糊,事后无法回忆。
癫痫发作时需保持冷静,避免强行约束肢体或塞入硬物,防止摔倒或碰撞尖锐物品。发作结束后协助侧卧,清理口腔分泌物,记录发作时间和表现。频繁发作或持续时间过长需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