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期梅毒的症状主要表现为皮肤黏膜树胶样肿、骨骼系统损害、心血管梅毒、神经系统症状、内脏器官受累。具体分析如下:
1.皮肤黏膜树胶样肿:三期梅毒最典型的皮肤表现为树胶样肿,好发于面部、四肢及躯干。初期为无痛性皮下结节,逐渐增大并破溃形成深在性溃疡,边缘整齐呈凿缘状,基底有黄褐色分泌物,愈合后遗留萎缩性瘢痕。黏膜部位如口腔、鼻咽部亦可受累,导致组织破坏甚至穿孔。
2.骨骼系统损害:骨骼和关节是常见受累部位,表现为骨膜炎、骨髓炎或关节炎。长骨如胫骨、颅骨、锁骨等易发,局部出现肿胀、疼痛及压痛,严重者可发生病理性骨折。关节病变多表现为慢性滑膜炎,关节腔积液,活动受限,但红肿热痛等急性炎症表现较少见。
3.心血管梅毒:多发生于感染后10-30年,以主动脉炎最为常见。主动脉瓣关闭不全可导致心悸、气促,冠状动脉口狭窄引发心绞痛,主动脉瘤形成后可能破裂致死。听诊可闻及舒张期杂音,X线可见主动脉增宽或钙化。
4.神经系统症状:神经梅毒可表现为麻痹性痴呆或脊髓痨。前者以精神异常、记忆力减退、人格改变为主,后者表现为闪电样疼痛、共济失调、深感觉障碍。阿罗瞳孔对光反射消失、调节反射存在是典型体征,脑脊液检查可见细胞数及蛋白增高。
5.内脏器官受累:肝脏、肾脏、胃肠道等均可受累。肝梅毒表现为肝肿大、黄疸或肝硬化;肾梅毒可引起肾病综合征或肾小球肾炎;胃肠道病变以胃部树胶样肿多见,导致腹痛、呕血或幽门梗阻。
三期梅毒症状隐匿且危害严重,需结合病史、体征及实验室检查综合判断。早期规范治疗可延缓病情进展,避免不可逆损伤。定期随访监测血清学反应,密切观察心血管及神经系统并发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