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头吸引术需严格掌握适应症与禁忌症、评估胎头位置及骨盆条件、规范操作避免滑脱或损伤、控制负压与牵引力度、术后密切观察母婴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1.严格掌握适应症与禁忌症:胎头吸引术适用于第二产程延长或胎儿窘迫等情况,但存在明显头盆不称、胎位异常或凝血功能障碍时禁用。需结合产妇宫缩强度、胎心变化及产程进展综合判断,避免盲目操作导致并发症。
2.评估胎头位置及骨盆条件:术前需通过阴道检查确认胎头骨质部分达坐骨棘水平以下,且无明显骨盆狭窄。胎头未完全俯屈或存在产瘤时可能影响吸引效果,需谨慎选择。
3.规范操作避免滑脱或损伤:放置吸引器时应避开囟门及颅缝,确保形成良好负压密封。牵引方向需与产轴一致,避免侧向用力导致头皮血肿或颅内出血。若两次牵引未成功需考虑其他助产方式。
4.控制负压与牵引力度:负压一般维持在0.6-0.8公斤/平方cm,牵引时间不超过20分钟。持续监测胎心,牵引间隔配合宫缩进行,避免暴力牵拉造成胎儿损伤或宫颈撕裂。
5.术后密切观察母婴情况:检查产道有无裂伤并及时缝合,观察新生儿有无头皮血肿、黄疸或神经系统异常。记录吸引器使用次数及滑脱情况,为后续处理提供依据。
实施过程中需保持器械无菌,操作轻柔,与产妇充分沟通以缓解紧张情绪。术后给予抗生素预防感染,指导产妇观察出血及新生儿反应,出现异常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