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产检次数至少8次以上,时间分别为:妊娠12周以内、20周、26周、30周、34周、36周、38周和40周,如果有高危因素的,要酌情增加次数。产检的项目包括详细询问病史,产科检查以及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健康教育指导等。每一次辅助检查的内容有所不同,一般第1次也就是妊娠12周以内的首次产检必查项目包括血常规、尿常规、定血型、肝肾功能血糖、乙肝、梅毒、艾滋病筛查以及地中海贫血筛查,早孕期的超声检查等。以后的每一次产检项目有所不同,要酌情选择。一般孕中期必查项目包括胎儿系统超声检查、血尿常规、糖耐量试验测定、产科超声检查等,孕晚期包括产科超声检查和胎心音监测检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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