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详情

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如何预防

发布时间: 2019-05-14播放次数:121
语音文字: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又称为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是由SARS冠状病毒引起的一种具有明显传染性、可累及多个脏器系统的特殊肺炎。世界卫生组织(WHO)将其命名为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常以发热为首发和主要症状,体温一般高于38℃,常呈持续性高热,可伴有畏寒、肌肉酸痛、关节酸痛、头痛、乏力。在早期,使用退热药可有效;进入进展期,通常难以用退热药控制高热。使用糖皮质激素可对热型造成干扰。可有咳嗽,多为干咳、少痰,少部分患者出现咽痛。常无上呼吸道卡他症状。可有胸闷,严重者渐出现呼吸加速、气促,甚至呼吸窘迫。呼吸困难和低氧血症多见于发病6~12天以后。部分病例可有腹泻等消化道症状。

该病传染性强,可通过短距离飞沫、接触呼吸道分泌物等途径传播。人群普遍易感,医护人员是本病的高危人群。 胸部X线检查可见肺部炎性浸润影、实验室检查外周血白细胞计数正常或降低、抗菌药物治疗无效是其重要特征。重症病例表现明显的呼吸困难,并可迅速发展成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极强的传染性与病情的快速进展是此病的主要特点。本病传染性很强,所以预防非常重要。其预防措施如下:

一.控制传染源

1.疫情报告我国已将重症急性呼吸综合征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年12月1日施行的法定传染病乙类首位,并规定按甲类传染病进行报告、隔离治疗和管理。发现或怀疑本病时,应尽快向卫生防疫机构报告。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

2.隔离治疗,患者对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诊断病例应在指定的医院按呼吸道传染病分别进行隔离观察和治疗。

3.隔离观察 对医学观察病例和密切接触者,如条件许可应在指定地点接受隔离观察,为期14天。在家中接受隔离观察时应注意通风,避免与家人密切接触,并由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医学观察,每天测量体温。

二.切断传播途径:

1.社区综合性预防 减少大型群众性集会或活动,保持公共场所通风换气、空气流通;排除住宅建筑污水排放系统淤阻隐患。保持生活、工作环境的空气流通;可用食用酸醋熏蒸消毒空气;勤洗手;注意手的清洁和消毒;根据天气变化,注意防寒保暖,多参加锻炼,增强自身抵抗疾病的能力,防止疾病的发生。

2.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避免在人前打喷嚏、咳嗽、清洁鼻腔,且事后应洗手;确保住所或活动场所通风;勤洗手;避免去人多或相对密闭的地方,应注意戴口罩。凡与病人接触者需戴口罩。

3.医院应设立发热门诊,建立本病的专门通道。

三.保护易感人群:应保持乐观稳定的心态,均衡饮食,多喝汤饮水,注意保暖,避免疲劳,足够的睡眠以及在空旷场所作适量运动等,这些良好的生活习惯有助于提高人体对重症急性呼吸综合征的抵抗能力。

展开全文

加载中...

点击加载更多

没有更多了

杏林普康

客服电话:0756-7770907  客服微信:yswx066 客服邮箱:kangpuyun@xinglinpukang.com © 2024, XINGLINPUKA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琼ICP备19003116号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全国)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医学诊断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