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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在怀孕之前患有高血压的情况下在怀孕以后不一定会变得更严重。
孕前患有高血压的患者称为妊娠合并慢性高血压,这类患者可能整个孕期也不会有明显加重,还可能也有一部分会出现病情加重,出现一些肝肾功能损害、肺水肿、神经系统异常或者视觉障碍等严重的临床表现。
慢性高血压患者发生胎盘早剥、胎儿生长受限等母儿风险增加,所以必须重视高血压的治疗,减少对母儿带来的风险。要严密监测血压的变化,防止病情加重,造成不良妊娠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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