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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需要进行几次呢

发布时间: 2020-03-12播放次数: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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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妊娠期合并症及并发症,一般建议产前检查需要7到10次。分别为初次确定怀孕时需要确定宫内孕还是宫外孕,妊娠11加6到13加6周需要做NT检查。

14到19加6周需要做唐氏筛查;20到24周需要胎儿系统超声检查;25到28周需要做糖尿病筛查;29到32周需要做肝肾功能检查及彩超检查;33到36周需要做胎心监护检查;37到41周需要做彩超了解羊水、胎盘及胎儿大小及胎心监护。

如果有妊娠合并症,如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妊娠期糖尿病、妊娠期肝內胆汁淤积症等,需要酌情增加产检次数。如果发现胎动异常或者阴道出血、腹痛及阴道流液等情况,也需要及时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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