胚胎大小是决定药物流产适用性的关键因素之一。通常,药物流产适用于怀孕49天以内的早期妊娠,此时胚胎直径一般不超过2-3厘米,孕囊平均大小在20毫米左右。这一阶段的胚胎发育尚未形成完整的胎盘结构,子宫对药物的敏感性较高,使得药物流产的成功率可达90%以上。
药物流产主要通过米非司酮和米索前列醇两种药物配合使用。米非司酮能阻断孕激素受体,导致胚胎停止发育,米索前列醇则促使子宫收缩排出胚胎。临床孕周越小,药物流产的成功率越高,出血量相对较少,子宫恢复也更快。若胚胎过大,超过49天孕周,药物流产失败率可能上升至10%-15%,甚至引发不全流产或大出血,此时需考虑手术清宫。在决定药物流产前,必须通过B超确认孕囊位置和大小,排除宫外孕等禁忌症。
进行药物流产需严格遵循医疗规范。孕妇需在正规医疗机构用药,避免自行购买药物操作。用药后需密切观察出血量、腹痛程度及组织物排出情况,若出现持续剧烈腹痛、发热或出血超过月经量两倍,需立即就医。药物流产后两周需复查B超,确认子宫内无残留组织。药物流产可能存在药物过敏、感染等风险,患有哮喘、肾上腺疾病或长期服用激素类药物者需谨慎选择。术后一个月内禁止性生活及盆浴,注意休息与营养补充,以促进身体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