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怀孕早期如果不打算继续妊娠,可以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药物终止妊娠。药物流产通常适用于怀孕49天以内的早期妊娠,但必须在专业医疗机构评估后进行,不可自行服药。
药物流产通常采用米非司酮和米索前列醇的组合方案。米非司酮通过阻断孕激素的作用使胚胎停止发育,米索前列醇则促使子宫收缩,排出妊娠组织。整个过程需要在医生监督下完成,以确保安全性和有效性。药物流产的成功率较高,但仍有部分情况可能出现不完全流产或出血过多,此时可能需要进一步医疗干预。
进行药物流产前必须进行超声检查确认宫内妊娠,排除宫外孕等危险情况。患有某些慢性疾病如严重贫血、哮喘、心脏病等或对药物成分过敏者不适合药物流产。服药后可能出现腹痛、出血、恶心等副作用,需密切观察,若出血量过大或持续发热需立即就医。药物流产后需复查超声确认妊娠组织完全排出,并遵循医嘱休息,避免感染。药物流产仅作为避孕失败的补救措施,不应替代常规避孕方式,未来需采取科学避孕方法避免重复流产对身体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