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的表现症状包括突然意识丧失并倒地、肢体抽搐或强直、感觉异常如幻嗅或幻视、自动症如无意识咀嚼或摸索、短暂性记忆或认知障碍。具体分析如下:
1.突然意识丧失并倒地:癫痫发作时可能出现突发意识丧失,伴随身体失控倒地,部分情况伴随尖叫或瞳孔散大。发作通常持续数秒至数分钟,发作后可能出现短暂意识模糊或嗜睡。
2.肢体抽搐或强直:常见表现为单侧或全身肌肉强直性收缩,伴随节律性抽动,可能伴随口吐白沫或咬伤舌头。抽搐程度与发作类型有关,部分仅表现为局部肢体抖动。
3.感觉异常如幻嗅或幻视:部分癫痫发作以感觉异常为主,如闻到不存在的气味、看到闪光或扭曲图像,或出现肢体麻木、刺痛感。这类症状通常提示局灶性发作。
4.自动症如无意识咀嚼或摸索:发作期间可能出现无目的重复动作,如咀嚼、吞咽、搓手或解扣子,动作机械且无法被外界中断。事后对行为无记忆。
5.短暂性记忆或认知障碍:发作后可能出现短暂记忆空白,无法回忆发作过程,或出现定向力下降、语言混乱,通常持续数分钟至数小时。
癫痫发作形式多样,需结合具体表现判断类型。发作期间避免强行约束肢体,防止跌倒或咬伤,记录发作细节有助于后续诊断。发作频繁或持续时间过长需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