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每个女性的具体孕周不同,所以在怀孕后产检的时间间隔就会有一定差异。
一般对于孕期身体状况良好、没有合并症的孕妇,且没有不良孕产史以及先兆流产症状者,在怀孕前3个月,也就是孕早期进行检查,在第1次检查确诊宫内孕以后,多是在怀孕12周左右,建卡登记做全面的检查,同时完善胎儿NT检查。
而在怀孕12周以后到怀孕28周之前这段时间,基本上就是间隔4周做1次产检,在这期间要完善唐氏筛查或者无创DNA检查,甚至羊水穿刺以及四维彩超大排畸筛查。
在怀孕28周到35周期间,每隔2周1次产检,最后在怀孕35周以后就是每隔1周做1次产检,同时在进入28周以后孕妇要自数胎动,如果出现胎动异常,及时前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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