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做产检的时间不是固定的,随妊娠周数的增加,产检时间间隔也会逐渐缩短。
一般孕妇在首次确诊宫内早孕活胎后,在怀孕的9~12周之前要行超声检查,了解宫内胎儿情况,行早期唐氏筛查。如果无异常,在一个月后,也就是在孕16~23周之间还需要行中期的产检,行中期唐氏筛查。随后间隔2周左右需要行四维超声检查,了解宫内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
在孕28周左右还需要行糖尿病的筛查,随后每间隔2星期要行常规的产检。在孕36周后就要每1星期行一次产检,一直到分娩。对于在孕期存在其他疾病情况下,甚至每半个月或每个星期都需要去产检,必要时还需要住院观察。
因此,对于孕妇产检一般在早期、中期是一个月检查一次,到孕晚期就需要1星期检查一次。对于有异常情况的,需要依据医生的要求定时去做产检。
加载中...
点击加载更多
没有更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