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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的国家规定,女职工哺乳期是一年的时间。
每天有两次哺乳的时间,每次是三十分钟左右,在回家的来回时间也算做工作时间。并且企业不仅不能对职工扣除工资,而且也不能解除与哺乳期职工的劳动合同,女职工也可以把两次的哺乳时间合并在一起使用。
对于哺乳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的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工作。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一小时左右的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延长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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