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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系统性红斑狼疮需要引产吗

发布时间: 2020-03-17播放次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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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系统性红斑狼疮,就是要看具体的病症的。因为每个人的病情的严重程度是不一样的。

事实上有的人在怀孕之后,系统性红斑狼疮的病情常常就会有加重的可能的。所以如果本身的身体状况是不好的情况,就不主张怀孕,建议在怀孕6~8周的时间做人工流产。

但是如果是系统性红斑狼疮本身病情控制的很好,疾病很轻,也有的可以在医生的监督之下怀孕,整个孕期一定要加强监测。也有的人会因病情加重,而出现人为的流产或者早产的可能的,也有的人最终的结果是很好的,是不需要引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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