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产两次后是否可以药流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评估,通常并非绝对禁忌,但存在较高风险需谨慎考虑。
剖腹产术后子宫会形成瘢痕,两次剖腹产意味着瘢痕组织更多,子宫壁相对薄弱。药物流产通过药物促使子宫收缩排出妊娠组织,可能增加子宫瘢痕处破裂或大出血的风险。是否适合药流需结合孕周、瘢痕愈合情况、胎盘位置等因素综合判断。早期妊娠且瘢痕恢复良好时,在严密监测下可能尝试药流;若孕周较大或胎盘附着于瘢痕附近,则风险显著升高,通常建议选择其他方式终止妊娠。
进行药流前必须完善超声检查,明确孕囊位置与子宫瘢痕的关系,评估子宫肌层连续性。用药期间需住院观察,密切监测腹痛、出血及生命体征,备血及紧急手术预案。出现剧烈腹痛、血压下降或出血过多需立即处理,警惕子宫破裂。药流失败或不全流产时,清宫手术也需格外谨慎,避免器械损伤瘢痕部位。术后需加强抗感染治疗,并指导避孕至少6个月以上,减少重复流产对子宫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