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产后宫缩疼痛通常持续3-5天,部分产妇可能延长至1周左右。这种疼痛主要由子宫收缩复旧引起,是产后恢复的正常生理现象。疼痛程度因人而异,经产妇往往比初产妇更明显,因多次妊娠使子宫肌肉纤维松弛,需要更强收缩恢复至孕前状态。
产后宫缩痛在术后24小时内最为剧烈,随后逐渐减轻。子宫通过持续性收缩排出残留蜕膜组织和积血,同时压迫血管止血。哺乳时疼痛可能加剧,因婴儿吸吮刺激催产素分泌,促进子宫收缩。医护人员通常会在术后使用宫缩剂加强效果,疼痛明显者可遵医嘱使用镇痛药物。部分产妇可能感受到间歇性绞痛,类似经期不适,伴随恶露排出量增多。
注意观察疼痛是否伴随发热、恶露异味或出血异常,这些可能是感染或宫缩乏力的信号。避免长时间卧床,早期适度活动有助于恶露排出。饮食需营养均衡,避免生冷刺激食物。如疼痛持续超过2周或突然加重,需及时就医排除胎盘残留等并发症。术后42天需复查超声确认子宫复旧情况。镇痛药物使用需严格遵循剂量,哺乳期产妇应选择不影响母乳的成分。保持伤口清洁干燥,避免增加腹压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