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窘迫,指胎儿在子宫内,因急性或慢性缺氧,危及健康和生命的综合症状。急性胎儿窘迫多发生在分娩期,而慢性胎儿窘迫常发生在妊娠晚期,但是临产后常常表现为急性胎儿窘迫。
急性胎儿窘迫,一旦确认,应采取果断的措施,改善胎儿缺氧的状态,可以采取改变孕妇的体位、吸氧、停止缩宫素的使用、抑制宫缩、纠正孕妇低血压的措施。同时,要迅速的查找病因,排除脐带脱垂、重度胎盘早剥、子宫破裂等。如果这些措施还是没有效果的话,要急诊的终止妊娠。
慢性胎儿窘迫,要针对妊娠合并症或者是并发症的特点,还有它的严重情况程度,根据孕周、胎儿的成熟度,以及胎儿缺氧的程度,来综合的个体化的判别,从而拟定处理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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